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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辩护

紧急停止驱逐令与 I-246 表格:暂缓申请如何运作

暂缓驱逐是暂时延迟实际驱逐执行的措施,可以提出申请的地方不止一处。哪条路径适合取决于案件所处的阶段。本指南介绍 ICE 的 I-246 表格及其 155 美元费用、依法规自动暂停驱逐的递交、联邦法院适用的 Nken 四因素标准,以及第 241.6 条对正常登机完成后才送达的移民法官和委员会暂缓的规定。

Joshua E. Bardavid2026年4月12日2 min readUpdated 2026年9月7日

您所爱的人有了驱逐日期。也许是遣返官员在报到时当面说的。也许是一封信寄到了。也许有律师告诉您已经无计可施。在此之前,先给您想要的简短答案。暂缓驱逐是一项暂时延迟实际驱逐执行的命令或决定。可以提出申请的地方不止一处,哪一条路适合取决于案件目前所处的阶段。仅仅递交 ICE 的表格并不能阻止驱逐,因为法规就是这么明文写的。

本指南说明三条可能的路径、每条各需要什么,以及法律对这些申请如何裁定的规定。

三条路径

第一条是 ICE 本身。您可以请求执行驱逐的机构暂缓,使用一份称为 I-246 的表格。这是一项酌情裁量的行政申请,由执法和遣返行动办公室的外勤办公室主任决定,而不是由法官决定。

第二条是移民法庭和移民上诉委员会。这里的某些递交会依据法规自动暂停驱逐。另一些则必须专门获得批准。

第三条是联邦上诉法院,通过复审请愿提出。递交该请愿本身并不会暂停任何事项。

这几条路径不能互换,哪一条适合取决于案件所处的阶段。

路径一:用 I-246 表格向 ICE 提出

相关法规是 8 C.F.R. 第 241.6 条,表格是 ICE I-246 表格,暂缓驱逐或遣返申请,目前为 10/24 版。

费用是多少。 申请费为 155.00 美元。表格指明付款抬头为国土安全部或移民及海关执法局,接受现金、汇票或银行本票。155 美元这个数字同时出现在表格上和 8 C.F.R. 第 103.7(d)(6) 条的收费规定中,该规定还允许豁免该费用。国土安全部已提议将其提高至 755 美元,该提议于 2026 年 5 月公布,评论期已于 7 月结束。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尚未公布最终规则,费用仍为 155 美元。递交前应先确认当前金额,因为这一点正在变动之中。

递交到哪里。 亲自前往有管辖权的 ICE 执法和遣返行动外勤办公室递交。如果当事人被羁押,就是羁押他的那个办公室。如果没有被羁押,就是离其住所最近的办公室。表格列明,递交到错误的办公室以及未能亲自递交都属于退件理由。如果该外勤办公室同意,邮寄可作为个案例外获准,而现行表格并未指明任何通用的电子递交渠道。

需要一并提交什么。 有效期至少超出所申请期限六个月的护照,或护照复印件连同出生证明或其他身份证件,或者在没有有效护照时提供已申请护照的证明。每一次逮捕的警方报告和处理结果。每一项定罪的判决、定罪和量刑文件。当健康状况是申请依据时,提供医疗文件。以及一份书面说明,陈述申请理由。ICE 会保留所提交的文件直至对该申请作出最终处理,在交出护照原件之前值得知道这一点。

获准后会产生什么。 一份监督令。也可能要求缴纳监督令保证金,最低 1,500 美元。每位家庭成员需要单独申请。

法规直言不讳的部分

递交本身不会暂停任何事项。第 241.6 条规定,无论是该申请,还是未收到对该申请的决定,都不会延迟驱逐,也不免除任何人严格遵守尚未执行的报到通知的义务。表格重申了这一点,并补充说,执行最终命令之前无需事先通知。

还不止如此。即使已获准的暂缓,也可以由外勤办公室主任酌情撤销,包括以任何理由,且无需事先通知。

这些都不意味着 I-246 没有用。它意味着这是一项酌情裁量的申请而非一种保护,也意味着递交之后干等本身并不构成一个计划。

路径二:依法规自动生效的暂缓

某些递交无需任何人批准即可暂停驱逐。它们范围狭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决定着真实的案件。

及时向委员会提出的上诉。 根据 8 C.F.R. 第 1003.6 条,除非已放弃上诉权,移民法官的裁定在允许提出上诉的期限内不得执行,在上诉待决期间也不得执行。这项暂缓是依法规生效的,而不是通过另行批准取得的。

这项保护有一个限制。第 1003.6(b) 条排除了驳回重新审理、复议或暂缓动议的命令。对动议被驳回提出上诉并不产生同样的自动效力,但受下文所述例外的限制。

针对缺席作出的遣返令提出重新审理动议。 如果某人因未出席听证而被下令遣返,法律本身提供了暂停。《移民与国籍法》第 240(b)(5)(C) 条,8 U.S.C. 第 1229a(b)(5)(C) 条规定,递交符合条件的重新审理动议将暂停遣返,直至移民法官对该动议作出处理。8 C.F.R. 第 1003.23(b)(4)(ii) 条的规定与此相同。

有三项限制界定了它。该动议必须符合条件,即在 180 天内主张存在特殊情况,或主张未获得适当通知,或主张当事人非因自身过错而处于联邦或州羁押之中。暂停仅持续到移民法官作出裁定为止,并不延续到对驳回决定的上诉期间。而且此类动议只能提出一次。

针对缺席作出的驱逐令或拒绝入境令提出重新审理动议。 这一条款比上一条更宽。根据 8 C.F.R. 第 1003.23(b)(4)(iii)(C) 条,针对缺席作出的驱逐令提出符合条件的重新审理动议,将在该动议待决期间以及任何依法提出的行政上诉的裁决期间暂停驱逐。案件适用这一条款还是适用遣返条款,会改变暂停持续的时间。

除了这类条款之外,法规明确规定递交动议并不能阻止驱逐。无论动议是依据 8 C.F.R. 第 1003.23(b)(1)(v) 条提交给移民法官(该条对缺席案件作了例外规定),还是依据 8 C.F.R. 第 1003.2(f) 条提交给委员会,暂缓都必须专门获得批准。

路径三:向法院提出

当暂缓必须提出申请而不能想当然时,其框架来自 Nken v. Holder, 556 U.S. 418 (2009)。最高法院提出了四项考量:申请人是否有力地表明其在实体问题上有胜诉可能;申请人在没有暂缓的情况下是否会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暂缓是否会对其他当事方造成实质性损害;以及公共利益何在。

法院对各项的分量说得很明确。「传统标准的前两项因素最为关键」,而就第一项而言,实体胜诉可能性仅仅「好于微不足道」是不够的。法院还表示,当政府是反对方时,第三和第四项因素「合并」。

有两点需要澄清。

第一,这不是一个浮动尺度。第二巡回法院早期的表述曾暗示某一因素所需的证明程度可随其他因素上下浮动,但该做法早于 Nken。第二巡回法院现在直接适用这些因素。在 Sarr v. Garland, 50 F.4th 326 (2d Cir. 2022) 一案中,法院驳回了暂缓申请,因为申请人既未表明胜诉可能,也未表明不可弥补的损害,两者之间不存在互相抵补。

第二,被驱逐的艰难本身并不是该标准所指的损害。Nken 指出,仅有遣返带来的负担不能构成所要求的不可弥补的损害。遣返本身,若没有另行证明不可弥补的损害,是不够的。

递交复审请愿不会暂停任何事项。 8 U.S.C. 第 1252(b)(3)(B) 条规定,除非法院另有命令,送达该请愿并不暂停驱逐。必须另行提出暂缓动议。

一个针对纽约的要点。 2012 年,第二巡回法院在 In re Immigration Petitions for Review Pending in 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 702 F.3d 160 (2d Cir. 2012) 中描述了一项政府克制政策,即在复审请愿待决期间不会执行驱逐。法院将其描述为一种假定,并表示如果请愿人被告知该假定不成立,请愿人可以立即申请暂缓。法院描述它时,它是一种做法而非一项权利,今天任何打算依赖它的人都应确认它是否仍然成立。

关于登机的那句话

第 241.6(c) 条中有一句话,塑造了这项工作的实际做法。如果移民法官或委员会批准的暂缓,是在当事人已被送上用于驱逐的航空器或其他运输工具、且正常登机已经完成之后才批准或送达的,该暂缓即失去效力。

这条规则写的是移民法官或委员会作出的暂缓,并不涉及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每一项命令。但在其自身的用语范围内,这个界限是固定的:正常登机一旦完成,此类暂缓即不再生效。

数字显示的节奏

关于当前驱逐行动规模的一些数字。根据 Human Rights First 的 ICE Flight Monitor,在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期间,ICE 执行了 2,253 架次遣返航班,比上一年度的 1,544 架次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六。2026 年 2 月,ICE 执行了 1,630 架次移民执法航班。其中 183 架次为遣返航班,1,170 架次为境内转移航班。

ICE 自身的羁押统计显示,截至 2026 年 7 月 11 日有 65,765 人处于羁押之中。按该机构自己的统计,其中 46,436 人,略高于百分之七十,没有任何刑事定罪记录。

从哪里着手

如果已知或怀疑有驱逐日期,有几件事值得立即去做。

弄清案件实际处于什么阶段。是有待决的上诉、委员会的最终命令、缺席作出的命令,还是根本没有待决事项,这决定了哪条路径可用。查看家人手中已有的文件来判断所处阶段。

确认遣返官员和有管辖权的 ERO 外勤办公室。ICE 执行驱逐并裁定 I-246 申请,因此该办公室对这两件事都很重要。

收集文件。护照、每一次逮捕和每一项定罪的记录,以及当健康状况构成申请一部分时的医疗记录。这些正是 I-246 所要求的。

然后与办理此类事务的律师谈一谈。根据 EOIR 政策手册,委员会的紧急暂缓组电话为 703-306-0093,在联邦法定假日关闭,仅在非假日工作日东部时间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之间受理紧急暂缓请求。

拖延不只是浪费时间。它会消除选项,因为上述若干路径依赖的期限尚未届满。

常见问题

我如何向 ICE 递交暂缓驱逐申请?

亲自前往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执法和遣返行动外勤办公室递交 ICE I-246 表格;如果当事人被羁押,就是羁押他的办公室,否则就是离其住所最近的办公室。费用为 155.00 美元,抬头为国土安全部或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可用现金、汇票或银行本票支付。递交到错误的办公室以及未能亲自递交都是列明的退件理由,而现行表格并未指明任何通用的电子递交渠道。

I-246 表格的申请费是多少?

155.00 美元。该数字出现在现行 10/24 版表格上,也出现在 8 C.F.R. 第 103.7(d)(6) 条的收费规定中,该规定还允许豁免该费用。国土安全部于 2026 年 5 月公布了一项拟议规则,将把费用提高至 755 美元,评论期已于 2026 年 7 月结束。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尚未公布最终规则。递交前请确认当前金额。

递交 I-246 表格能阻止驱逐吗?

不能。第 241.6 条规定,无论是该申请还是未收到对该申请的决定,都不会延迟驱逐,也不免除任何人严格遵守尚未执行的报到通知的义务。表格还补充说,待决的申请并不妨碍最终命令的执行,且无需事先通知。已获准的暂缓也可以由外勤办公室主任酌情撤销,且无需事先通知。

暂缓驱逐与取消驱逐有什么区别?

暂缓是临时性的。它延迟实际的驱逐执行,本身并不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取消驱逐是 8 U.S.C. 第 1229b 条规定的一种救济形式,该条对某些永久居民和某些非永久居民分别作了规定。哪一种与您相关取决于案件所处的阶段。

提出上诉会自动阻止驱逐吗?

有时会。除非已放弃上诉权,及时向委员会提出的上诉会依据 8 C.F.R. 第 1003.6 条暂停执行。针对缺席作出的遣返令提出符合条件的重新审理动议,会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 240(b)(5)(C) 条暂停遣返,直至移民法官作出裁定,且此类动议只能提出一次。依据 8 C.F.R. 第 1003.23(b)(4)(iii)(C) 条针对缺席作出的驱逐令或拒绝入境令提出的符合条件的重新审理动议范围更宽,会延续到任何依法提出的行政上诉期间。除了这类条款之外,递交动议不会阻止驱逐,递交复审请愿也不会。

法院对紧急暂缓动议适用什么标准?

Nken v. Holder 的四项因素。最高法院表示,前两项即胜诉可能性和不可弥补的损害最为关键;胜诉可能性仅仅好于微不足道是不够的;当政府是反对方时,第三和第四项因素合并。这不是浮动尺度,而且仅有遣返带来的负担并不构成所要求的不可弥补的损害。

如果有人在法院对复审请愿作出裁定之前就被驱逐了,会怎样?

Nken 讨论过这个问题。法院写道,被驱逐的人可以继续推进其复审请愿,胜诉者可以通过便利其返回并恢复其在被遣返时所具有的身份而获得有效救济。法院就该点引用了政府的诉讼文书,这意味着法院是在描述政府自己关于其做法的陈述,而不是宣布一项被驱逐者可以要求获得的救济。

我们做什么

我们的业务包括在联邦巡回法院和地区法院的诉讼、人身保护令请愿,以及在移民法庭和委员会的驱逐辩护。

我们不能承诺一定获得暂缓,对任何作出此种承诺的人都应保持警惕。第 241.6 条把决定权交给外勤办公室主任酌情裁量,已获准的暂缓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撤销,而法院适用 Nken 所描述的严格标准。我们能够承诺的,是基于现有卷宗作出细致而及时的准备,并递交到应当递交的地方。

如果您所爱的人有驱逐日期,请致电 (212) 219-3244。咨询免费,我们提供英语、西班牙语、法语、海地克里奥尔语和普通话服务。请把您手上的材料带来,即使看起来无关紧要,以便我们查看并判断哪条路径仍然可行。

作者

Joshua E. Bardavid

Immigration attorney at Bardavid Law, P.C. with years of experience helping clients navigate the U.S. immigrat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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